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關於羽球的雜談
neil
中階老鳥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11日, 2010年 11:49 pm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neil » 週六 12月 8日, 2012年 8:51 am

絕不是聳動標題,而是傻眼到不行(假日9點前接到學校電話),意然北市某學校晚上承租羽球場地,打電話來說場地出租給民眾使用,禁止對外一切營利行為(保證金會被沒收不退還),所以更不能上網找球友來零打收錢,因為會損及學校名譽及教育局會查,這是政府規訂的,所以我猜北市不就8成學校都是"照表操課",那大家以後都不能公開找球友零打營利了。
最不解的營利行為的邏輯 :
1. 學校是教育單位,又不是私校,有種你蓋校,每個月水電,全部是學校自已出,不要拿我們人民的稅來用,不能營利,那照道理學校場地全部也不能營利,要全面免費開放給民眾使用,而不要再又硬拗、硬扯使用者付費(不是政府的錯,又全是人的問題,上樑不正,下樑特歪,現在台灣政府比的根本不是能力、學歷,全是騙人的,比的是"擺爛無敵"你能把我怎麼樣呢的心態?)
2. 營利,以後租學校場地的隊長累了,因為零打或季繳的球友大賺到了,不能營利所以都要免費提供給球友打球啊,不然被教育局查到,學校就慘了,球隊隊長的保證金更會被沒收啊,好處想以後羽球的推廣會大增
3. 唉,唉,唉…… 我知道最後一定變成只能走undertable的作法(大家都知變通的),但保證很容易惡性循環的,(不會罵髒話,而是要講很重很重的話…… xxxxoooo),馬上能統計看過的球友,回文或感覺如果有5成覺得學校不能營利的法條是對的,大家就學某人 切腹自殺,好了.那些人領人民一堆錢只會做些無意義沒建設性的東西,大事正事都不敢做了…… 唉 唉 唉……
總結,我想到的什麼抗議,溝通都是表面騙人的,都沒救了,只有一招能逼的那些人看清事實以民為主(你不以民為主,那薪水就不要叫人民繳)救台灣,拒繳稅,萬人號召(版主如果有不妥,請刪文)……

hs0322
中階老鳥
文章: 295
註冊時間: 週日 1月 30日, 2011年 2:31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hs0322 » 週六 12月 8日, 2012年 3:18 pm

這應該是某些白目或著是眼紅又或是自以為正義的人跑去投訴,校方才會有此動作的吧?

Oxox
新進菜鳥
文章: 4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11日, 2012年 11:40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Oxox » 週三 12月 12日, 2012年 1:57 am

最近,遇到以前的球友傷透腦筋的跑來問我在公家機關處理經驗,問了來龍去脈與上網看才搞清楚狀況。分享一下歸類心得:

1.該單位承辦員如果不是新手、不然就是經驗不足。
2.肇事者應該是不是舉動太誇張或是得罪太多人了。
3.肇事者是不是有得罪週遭球隊或其他教練
如果旁邊球隊只是把球費、場地費平均分攤....即使有盈餘也所剩無幾
而你在網路上大張旗鼓的招生與教練,自己教就算了還找再校學弟來,甚至都比一般正規教練費用便宜,你確定你與旁邊平均分攤費用相同,還是有盈餘放進自己口袋,我是其他教練我之前那麼辛苦,他這樣搞.......

這樣我想這樣沒得罪人,大概沒人相信
4.你確定你是幫助學弟嗎?還是給比去外面一般打工費用高一點費用吸引他
看著今年七月奧運,我們選手在電視前辛苦奮戰讓人敬佩
而這樣的舉只動做這樣有幫到他,還是只是給他蠅頭小利,教他鑽社會漏洞
把學弟放在與民爭利的環境或不是ㄧ個正常的環境好嗎?

5.我也不是處理機關但類似經驗到也有,不過也真的是要看上級機關,不過營利與否大家可以評斷一下

分享一下,也給相關者一些省思

Oxox
新進菜鳥
文章: 4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11日, 2012年 11:40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Oxox » 週三 12月 12日, 2012年 2:06 am

這一個很好的運動,也可以打得長遠,不要因為一些偏差,眾所所指

jiershin
中階老鳥
文章: 11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24日, 2010年 10:52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jiershin » 週三 12月 12日, 2012年 11:59 am

我們球隊所在的三民國中也是如此 還簽了切結書 ,學校將羽球場地出借球隊使用 難道是免費不收錢使用嗎 ? 學校出租羽球場地本身就是營利行為,竟然還規範球隊不得對外PO網徵球友等營利行為,這是什麼邏輯,這得回歸當初教育局通令各學校體育館開放民眾使用 本意是免費還是要收費。

neil
中階老鳥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11日, 2010年 11:49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neil » 週三 12月 12日, 2012年 11:45 pm

對啊. 終於有共識者了,1. 我不是科班,是自已亂打,每次每場最多只5~6個球友自行互練 2. 整整2小時我提供快30筒舊球(自已DIY羽球盒,剛好裝滿30筒)就大家一直練一起撿球,收1百零打費(我這樣叫營利,那北市一堆球隊找零打的2百,明明球隊很多人了還是找零打的來不就賺比我還大啊)
最扯的當然是"營利行為",學校蓋用我的繳稅的錢,每月水電也是我們繳稅的錢,那不能營利照理應該跟北市夜間籃球或操場一樣全部免費供民眾使用啊(籃球場 操的燈電也很貴,沒看到要收錢啊)教育局不是說不能營利那你學校自已也在營利收租金啊,什麼道理邏輯啊.

typhoon
中階老鳥
文章: 90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21日, 2010年 11:31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typhoon » 週四 12月 13日, 2012年 11:40 am

想了一下,應該是這個意思...大家有點誤解了吧
當初學校提供出租場地給民眾的原意,是用來供民眾生活休閒運動,並非用來提供特定營利行為
如教練自行承租場地後,用來招收學員並收取教學費用
這樣就不合當初將場地租借給民眾做為休閒運動的美意
但民眾承租後,若是自行花錢請教練來教學,我想應該還是可以
球怎麼打出去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一球的意義。
攻擊就是最好的防守,最好的防守就是讓對手不能再攻擊。

jiershin
中階老鳥
文章: 11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24日, 2010年 10:52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jiershin » 週四 12月 13日, 2012年 12:34 pm

追根究柢 到底教育局有沒有發函學校不准學校球隊PO網徵球友一事 ,抑或是學校自己的行為, 根據我球隊所在學校所給的訊息是被教育局盯上在羽共上的PO文而不得以告知所承租的球隊,並簽切結書從網站上撤掉PO文 並不得再刊登徵球友一事,心想我們教育局真那麼的空閒嗎?

頭像
topper
中階老鳥
文章: 147
註冊時間: 週日 5月 27日, 2012年 10:58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topper » 週四 12月 13日, 2012年 1:17 pm

如果零打收100~200是營利行為,小學生都會覺得這比我的數學還容易判斷啊,(應是共同分擔費用).如果押金被沒收,就提訴願,我想公務人員比你更怕上法院

a22510305
中階老鳥
文章: 63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9日, 2012年 4:34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a22510305 » 週四 12月 13日, 2012年 5:23 pm

<公家財產公家管.公家收帳私家管.模擬公私劃兩端.既公扯私變極端>

遊戲規則為要.

hs0322
中階老鳥
文章: 295
註冊時間: 週日 1月 30日, 2011年 2:31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hs0322 » 週四 12月 13日, 2012年 5:27 pm

其實這種事情可大可小,必要的話,我相信媒體很樂意將此事鬧大的! 給樓上的受害者們參考囉~

rex
中階老鳥
文章: 91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17日, 2011年 6:23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rex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8:53 am

要說記者會為了這個事情把它搞大 我覺得有點異想天開
一來這個事件完全沒有話題性 如果今天是學校跟個人或是企業有私相授受
還是學校有圖利個人的行為~而且要有證據!!!記者或許還會看一下做個參考
可是這個事件學校縱然有解釋過度的嫌疑 卻不見得站不住腳
學校本來就不能有獲利的行為 就我所知球場租金是充作"學校發展基金"之用
再者如果學校的立場是為了防止個人利用球隊牟利 你能夠說他錯了嗎?
搞到最後反而會害死大家 萬一最後教育局來了個函讓各個學校比照辦理
到時候"零打"這回事才會真的變成歷史名詞了@@"
做事前三思啊 諸位!!

neil
中階老鳥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11日, 2010年 11:49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neil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9:43 am

對啊…… 一切的行為法規都是人訂的,不是機器人訂的,所以對錯都不是企業或政府而是訂的人的問題,台灣公務員比例原則是出的名的爽,1天8小時真正做事不用4小時的啊…… 況且很多人認為球隊牟利不好,但也是人家有本事啊,你沒誘因或一定程度也無法經營球隊到很大或很多球友技持啊,北市一堆零打的球隊,固定會員球友早就夠場地費了,還收一堆零打也是牟利啊(去算場地費及用球價格就知道了),講白點就算人家營利牟利,也絕不能像台灣官員,挖的賺的那麼大,大家應該把心力放在糾舉每天領我很多很大稅錢的公務機關,做到應盡的責任啊…… 不要搞的像"政治鬥爭"因擋到即得利益者的財路或什麼的就互相檢舉(我不是科班更沒在教球營利只是小小的練球型球隊,1場最多6個人,這樣能牟利,真的無言),我們只是單純的上班族,愛打球,想好好運動而已…… 所以總結才說,上樑"大歪" 下樑"特歪",大家都惡性循環,最後害的是其他廣大的球友……

dodge
中階老鳥
文章: 125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4日, 2010年 8:53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dodge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9:46 am

typhoon 寫:想了一下,應該是這個意思...大家有點誤解了吧
當初學校提供出租場地給民眾的原意,是用來供民眾生活休閒運動,並非用來提供特定營利行為
如教練自行承租場地後,用來招收學員並收取教學費用
這樣就不合當初將場地租借給民眾做為休閒運動的美意
但民眾承租後,若是自行花錢請教練來教學,我想應該還是可以
正解!

其實原意是要給民眾隨時可以去使用.
但收費麻煩加管理不易外打球的還真的不少刁民.
所以現在都是用保證金+季租的方式處理比較多

dodge
中階老鳥
文章: 125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4日, 2010年 8:53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dodge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9:50 am

jiershin 寫:追根究柢 到底教育局有沒有發函學校不准學校球隊PO網徵球友一事 ,抑或是學校自己的行為, 根據我球隊所在學校所給的訊息是被教育局盯上在羽共上的PO文而不得以告知所承租的球隊,並簽切結書從網站上撤掉PO文 並不得再刊登徵球友一事,心想我們教育局真那麼的空閒嗎?
不可能.

教育局這種二級單位最多發文寫 不准營利 , 不會把話寫的那麼死.
因為政府政策不可能讓100%的人滿意, 寫太死會害死自己
也就是別寫的太死, 大家來個一中各表.

營利的界定, 那就是執行單位而非上級單位的問題

dodge
中階老鳥
文章: 125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4日, 2010年 8:53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dodge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9:56 am

topper 寫:如果零打收100~200是營利行為,小學生都會覺得這比我的數學還容易判斷啊,(應是共同分擔費用).如果押金被沒收,就提訴願,我想公務人員比你更怕上法院
學校不會自找麻煩去沒收保證金的.
除非是有明確的公物毀損行為.

但收錢是事實,算不算營利那要看有沒有人提出質疑和被質疑者如何解釋.
事實上是真的有解套的方法, 不然那些以年為單位長期租用的球隊怎解決這個問題.

dodge
中階老鳥
文章: 125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4日, 2010年 8:53 a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dodge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10:22 am

neil 寫:對啊…… 一切的行為法規都是人訂的,不是機器人訂的,所以對錯都不是企業或政府而是訂的人的問題,台灣公務員比例原則是出的名的爽,1天8小時真正做事不用4小時的啊…… 況且很多人認為球隊牟利不好,但也是人家有本事啊,你沒誘因或一定程度也無法經營球隊到很大或很多球友技持啊,北市一堆零打的球隊,固定會員球友早就夠場地費了,還收一堆零打也是牟利啊(去算場地費及用球價格就知道了),講白點就算人家營利牟利,也絕不能像台灣官員,挖的賺的那麼大,大家應該把心力放在糾舉每天領我很多很大稅錢的公務機關,做到應盡的責任啊…… 不要搞的像"政治鬥爭"因擋到即得利益者的財路或什麼的就互相檢舉(我不是科班更沒在教球營利只是小小的練球型球隊,1場最多6個人,這樣能牟利,真的無言),我們只是單純的上班族,愛打球,想好好運動而已…… 所以總結才說,上樑"大歪" 下樑"特歪",大家都惡性循環,最後害的是其他廣大的球友……
我知道你很不開心也有情緒想發洩, 今天換成是我也是一樣
但你不移轉你的角度就無法解決學校的問題.
不能解決學校的問題也就等於不能解決你的問題.

收錢是事實.算不算營利不是你口頭說了算.
人家有就算營利但有解套的方法, 去查出來並應用是比較可行的做法.
不然你下次還是會還遇上的.

這件事搞民粹是很難解決的.
因為目前的政策是要開放球場給民眾 休閒娛樂 使用.
像關聖那樣的球隊在我所承租場地的學校也一定會被禁止.
上個月學校也關切過我們的場地使用情況, 仔細說明溝通過就沒有問題.
這完全是看執行單位和承租者如何去界定.
你引用別人學校的事他才不管, 因為那不是他的學校他的工作.

如果真不能解套就去找場地OT的學校吧, 那些沒在管也不能管這些.

PS1:上面有人提到校務基金, 其實這才是場地收費越來越高的主因.就像是特別行政費一樣...
PS2:學校收費算不算營利, 不算喔 ...為何不算就請各位自行去想吧.

Oxox
新進菜鳥
文章: 4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11日, 2012年 11:40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Oxox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10:39 am

dodge 寫:
typhoon 寫:想了一下,應該是這個意思...大家有點誤解了吧
當初學校提供出租場地給民眾的原意,是用來供民眾生活休閒運動,並非用來提供特定營利行為
如教練自行承租場地後,用來招收學員並收取教學費用
這樣就不合當初將場地租借給民眾做為休閒運動的美意
但民眾承租後,若是自行花錢請教練來教學,我想應該還是可以
正解!

其實原意是要給民眾隨時可以去使用.
但收費麻煩加管理不易外打球的還真的不少刁民.
所以現在都是用保證金+季租的方式處理比較多
這是粉讚的答案喔
你有沒在營業,你給公家機關用錢這字眼打烏賊戰模糊焦點,但旁邊球友或友隊一定最清楚了,更不用去看一些其他教練的想法

羽球教練是用羽球在教球賺錢,民眾只是去打球消費,這應該是相輔相成的,怎會有衝突。程度不夠介紹你去旁邊教練練球,程度夠介紹你去旁邊友隊打,要提升找教練,要消耗體能找球隊這不是很好。

但是教練霸著場地,找人頭搶租場地.........

運動中心或球館也不會在熱門時段,開許多班授課,這不被民眾抱怨才怪

來打球是在球場上切磋,不是在爭地盤上切磋,又不是黑道要搶地盤喔

如果你在教球或練球,有人拿相機給你收集,你不會覺得怪怪嗎

來學球的人,你會不會覺得莫名其妙,會希望教練跟別人爭地盤嗎?會跟這個教練打一輩子的球,有辦法教這個球友一輩子嗎?
球應該是越多人越好玩,而且是要交流吧

零打:真的是愛打球或想運動人的最好方式,我目前是零打王,只要時間地點允許我會跑去,一碼是時間不固定,想打時不一定有人可以陪你打 二碼即使球隊20人好了,你也會想變換一下口味,讓人修理一下 三碼我想對球隊也是種交流或衝擊。

分享之

Oxox
新進菜鳥
文章: 4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11日, 2012年 11:40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Oxox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10:55 am

在分享一下
如果你跟王丹學打球幾年,你會不會想去跟李宗偉或他弟子挑戰一下
學球、教球、零打或練習我想這應該是一個循環
羽球雖不是圓的,而且需要花點錢來消耗,不過他還是會跑來跑去比較好玩吧

自己關起門來自嗨,那不如學做宅男吧
也希望兩造雙方,多思考一下

neil
中階老鳥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11日, 2010年 11:49 pm

Re: 重要!重要!北市學校場地……

文章 neil » 週五 12月 14日, 2012年 1:00 pm

dodge大大
1. 關聖隊是怎麼了,樹大招風還是,難道就是他們的行為害到我這小小練球型球隊嗎?
2. 你在北市租學校場地,也有收零打嗎?怎麼溝通的學校讓你能續租嗎?
3. 場地OT的學校是什麼東東啊.

Oxox大大
1. 沒場地打球被人用人頭搶租,很多高層或金錢利益更大都一堆人這樣搞啊,所以大家有樣學樣,錯也變對的啊,羽球在台灣是小小族群啊,爸不疼媽不愛的,北市的一些學校場地,一個場才4個人在打耶,之前興雅國中我租打了快1年,還常遇到學校竟然空2個場在那邊,不是給學生用的就是租的人沒來,超浪費的……
2. 我入門5年多時也到處零打啊,北市7成的學校都去過啊……

我覺得大家都有各自立場看法,最終問題個人覺得是
運動中心的公辦民營(委外經營)就營利營很大啊,美意推動全民運動,用我們稅錢,一棟最少蓋2億,照理大家應該拒用拒租,讓他很優惠便宜的租給民眾(現在的優惠制度很鳥),而不是搞下班時段收更貴的方式啊(台北市体育局我打電話問過了,法令訂價是經過台北市議會審過的,所以大家應該找議員再審定價或規訂啊)如果能很便宜很便宜甚或免費,不就更能推動全民運動(電話也有問到,竟然運動中心委外的廠商每年還要付費給政府回饋金,土地金什麼的幾項名目啊,代表是那些廠商一定是賺錢的)所以你再說使用者付費或沒錢,水電貴,那真不知有那個廠商願意每年再付一堆名目給政府錢啊……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