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發後場球或所謂短球
規則都適用的
版大所謂的"身體移動"
應該要指"雙足"
中華羽協2011年國際羽球規則
http://www.ctb.org.tw/info/view.asp?id=79
9.1 正確的發球:
9.1.3 發球員及接發球員的
雙足必須部份與地面接觸,並固定不得移動位置,從開始發球(規則 9.2)直到發球動作完成(規則 9.3)
一.何謂"雙足必須部份與地面接觸,並固定不得
移動位置"
*參加講習的註解:
1.雙足(當然包含任一隻腳)不得完全離開地面(包含騰空又著地)
2.雙足不得有任何方向的"位移"(例如磨擦著地面)
3.足部
某一點貼地為圓心的足部旋轉-並未違反1.及2.的犯規動作。
二.何謂"開始發球"
9.2 球員一經就位,發球員一
開始向前揮動球拍頭,即視為開始發球。
*於是球拍頭向後向下旋轉引拍(尤其正手發後場高球明顯的引拍動作-王蓮香的發球動作可供參考)-在還沒有
開始向前揮動球拍頭,你會看到有些選手的右腳(右手持拍者)會順勢往前略滑一下,若發生在
開始向前揮動球拍頭這個時段
前,沒有犯規。但如果發生在
開始向前揮動球拍頭這個時段
後-至-發球動作完成,那麼就犯規了。
三.何謂"發球動作完成"
9.3
發球一經開始(規則 9.2),
該球就應為發球員球拍擊到或意圖發球但未擊中羽球。
*末段-
或意圖發球但未擊中羽球。是指完成發球的一種,不過算發球失誤。但接發球員別誤以為接發球提前移動算賺到了,如果發生在發球員開始發球後-但未擊中羽球-之前,那麼接發球員犯規在先-已造成"球不在比賽中"了。
了解"開始發球"和"發球動作完成"的規則定義
就可以簡述:
從"開始發球"到"發球動作完成",發球員及接發球員的
雙足必須部份與地面接觸,並固定不得移動位置
只要不犯以上規則
那麼"發球動作完成"後
就算有本事在球還沒過網
能立刻趨前欲攔截對方網前球
所有包含雙腳、身體的移動
都不犯規。
(不過如果趨前欲攔截對方網前球這個動作若過大牽涉"貼網立直球拍高舉"-有無妨礙對方擊球之嫌-則不在此討論)
題外話,看選手比賽
混雙之外的發小球
好像都蠻貼近發球線
發完小球的下一個動作
已經是在準備迎擊或處理整個面的網前第三拍的最佳位置
如果發完球習慣霎那間像某一方向慣性移動
反而失去其他面的有利擊球的移動
套句軍事術語-沒有縱深
請不吝指教或補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