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一屆「劍舞盃」羽球邀請賽
一、活動名稱:2016第一屆「劍舞盃」羽球邀請賽
二、活動依據:依據105年度臺中市劍舞羽球推廣協會各項競技、休閒方案辦理。
三、活動目標:提倡民眾更多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規律運動習慣,為發展全民體育普及發展羽球運動,提高羽球技術水準,宣導正當休閒活 動,響應政府推廣全民運動,倍增體育運動人口,促進全民強健 體魄。
四、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臺中市政府體育處、梧棲區公所
五、主辦單位:臺中市劍舞羽球推廣協會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梧棲區樂活羽球館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5日 上午八點報到,八點半開賽,至下午五點止。
【註】實際比賽時間,視報名隊伍而有所增減
八、比賽地點:臺中市梧棲區樂活羽球館(435台中市梧棲區中央路一段536-2號)
九、比賽組別:
組別:(年齡相加計算)
A、100歲組以上男雙(需年滿45歲以上)
B、90~99歲組男雙(需年滿40歲以上)
C、80~89歲組男雙(需年滿35歲以上)
D、79歲以下男雙
E、100歲組以上混雙(需年滿45歲以上)
F、90~99歲組混雙(需年滿40歲以上)
G、80~89歲組混雙(需年滿35歲以上)
H、79歲以下混雙
I、夫妻、親子與情侶組
此組別不分年齡,唯夫妻、親子需提出證明,親子組以國中學齡以下
之學童為限(含國中學齡,唯其不得為科班選手);情侶組(不分男女)
為資證明,須在開賽前接吻五秒證明之。
【註】每人限報兩組,混雙可打男雙組別。每組別最多20組為上限,最
少8組為下限,組數不足,即取消該項目,組別有限,請儘早報
名。
十、參賽資格:
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居民皆可免費參加。
2、謝絕大專體保生、高中體育班選手、甲組球員參加。
3、可以降齡參加,不可越齡參加,混雙可打男雙組別。
十一、比賽方式:
1、每局以21分決勝負,不延長加賽。
2、視參賽隊伍多寡決定。
十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線上報名,網址如下:
hhttps://goo.gl/8FMGqI
即日起至2016/12/20日12:00止。
十三、比賽規則:
1、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
2、賽前請提早30分鐘到場,以免影響賽程進行。
3、唱名球員出賽逾5分鐘未到視同棄權,時間以大會時間為準。
4、球員須準備可資證明身分之證件以備查驗,若有因需查驗而未能提交者,
不得出賽。
5、不服從裁判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6、球員資格如有不符規定者,一經查核屬實,即取消該員之參賽資格。
十四、獎勵:
每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與獎品,現場備有飲料與餐點。
十五、抗議規定:
1、對球員身份有疑議時應於比賽開始前雙方列隊時提出,經雙方檢查身份
證件,如有不符者則判定該員棄權。
2、經雙方列隊比賽開始後,不再接受有關選手身份之抗議。
十六、大會保有各項未盡事宜之決策權,由大會臨時會議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