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果原本6-8時段的四個場地的球友,都因為該場地準備經營權的重新招標,
而移轉到別的地方打球,也因此四個場地都空了下來,

重點來了~我們承租的時段是8-10,
然後我到的時候,因為旁邊有桌球場地在同部使用
也因此只開了一排的燈光補助照明,
過沒多久~同隊的隊友 也有人提早到了球場~
於是我們便憑藉著昏暗的燈光開始做些長球的拉球動作~~

可是過了幾分鐘吧~該球場的值班經理~就跑了上來,
開始質問我們為什麼下場打球~

還嗆我們說~我們這樣的行為~是侵占了"台北市政府"的權益~~

然後堅持說~如果我們要持續這樣熱身的行為~那他這個時段就得要算錢~~



哇哩~~四個場地總共是六排的燈光,結果他大人因為堅持不讓我們熱身,
於是他便下樓 把原本是要支援桌球場那邊的燈光也關閉了!
並且堅持只要我們一踏入球場~就開始要計費~~,
各位在這兒的球友阿~~讓你們來評評理哩!
沒開燈沒空調的場地~,我們是接下來承租的球隊~
竟然不能上場去熱身, 到底是誰過分哩!

這個場地這個時段~我們已經租了快要10年了~~
沒想到竟然只是為了30分鐘的熱身
被搞得好像是偷市政府資源的賊~~
郝龍斌&馬英九阿~你的全民運動政策~~我看是完全失敗了!!!